滁州市三措施落实“大气省考”问题整改

04.01.2018  18:03

滁州市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对省暗访组以及省驻点督查组交办的涉及建筑工地、道路施工、道路扬尘、各类堆场、混凝土搅拌站、油气回收、餐饮油烟、露天焚烧等8个方面,19+6+29项交办问题分解立改,及时销号。截至目前,54项问题均分解落实整改。

细化整改督导任务,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督导方案,明确整改督导任务、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下发8份《关于分解落实省驻点督查组督办问题整改任务的通知》及清单,及时对问题分别进行移送、督导处理,梳理分析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跟进下一阶段整改任务,通过实行问题动态管理模式。

落实督导整改责任,以环保督查为契机和激励,召开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大气攻坚行动调度会推进问题整改,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不推不让,照单全收,严格履职,确保有计划、有步骤、有实效地推进督查组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反馈”,保障问题按时完成。

多项督导整改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利用书面通知、电话催办、现场复查等多项的手段,在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进行书面督导的基础上,适时对责任单位进行电话督导,及时了解掌握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按要求落实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对完成整改任务的问题,由领导带领督导小组到现场跟踪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