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丁集镇创新形式加强普法宣传

25.07.2014  14:24

  多年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丁集镇着力抓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创新形式,充分调动广大村民群众积极参与。通过设立固定宣传标语、举办法制讲座、刊出法律宣传栏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送法进家庭活动,结合六安市裕安区“平安创建”活动,印制一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手册发放给村民,内容涉及婚姻关系、赡养抚养、继承等方面。同时,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宣传,利用节假日、重要节庆日,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深受人民群众欢迎。

  为了更有效地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按照市、区普法工作的会议精神,丁集镇不断创新形式,加强普法教育。

  (一)坚持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促进丁集镇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坚持普法教育与农村基层工作相结合。坚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把法律法规以及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作为基层干部队伍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为干部队伍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基层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三)坚持普法教育与依法治镇的法律实践相结合。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健全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四)坚持普法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制度、法律顾问咨询制度等多项普法工作制度,使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五)坚持普法教育与宣传相结合。一是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发挥宣传标语、板报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性。(丁集镇 杨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