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积极推进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行动

27.12.2016  18:41

2016年,省局按照《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31号)部署要求,组组开展全省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省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协调解决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同时,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016年率先在易燃易爆粉尘、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和二级达标企业中推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据统计,全省共在389家企业中开展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下一步,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工作要求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创新监管理念、制度机制和方法手段,以消除安全风险、确保生产安全为目标,以“大数据”为依托,坚持系统治理、专项整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将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纳入全省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全面构建工贸行业安全风险点查找、风险研判、风险防范、风险预警、风险处置、风险责任“六项机制”,以“四个强化”(即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培训、强化工作保障、强化激励考核)为保障,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事故发生,实现安全风险闭环管理,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责任编辑: 监督管理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