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不还 强制扣划结案

13.10.2016  01:31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10月10日,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拖欠工程款的案件。安徽某建设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等相关法律程序,取得寿县某产业园街道地块平整项目Ⅱ标段承建权。中标后实际工程与原中标工程发生变更,实际施工安徽某建设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寿县某产业园管委会达成共识,按照其确认的图纸进行施工的。此项工程全部结束后,寿县某产业园管委会组织验收工作组对安徽某建设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上述施工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说明两份,确认已按图纸完成施工量。上述工程款300余万元,施工方无数次向管委会索讨,管委会拒付。无奈安徽某建设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遂向法院起诉,2016年5月25日,寿县法院依法判决管委会支付工程款及利息,但管委会未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认真梳理案件脉络,现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但仍未履行,承办法官多次与管委会沟通协调,希望能和解此案,但管委会一直未作出实质行动。安徽某建设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多次催要款项。2016年9月23日,承办法官通过全国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及当事人安徽某建设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提供的财产线索,初步掌握了寿县某产业园管委会的财产状况,2016年10月10日,执行法官驱车前往银行将寿县某产业园管委会账户存款直接强制扣划300余万元,最终案件得到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