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民政局继续加大民生工程实施力度织牢社会兜底保障网

03.04.2017  02:12

      为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精准扶贫中的兜底作用,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履行好保基本、保底线、保民生的兜底责任,歙县民政局继续加大民生工程的实施力度,把实施民生工程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康扶贫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民生工程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目前我县农村低保人数为15645人,按照家庭情况将农村低保户分为一、二、三类进行施保。一类对象每人180元/月;二类对象每人160元/月;三类对象每人140元/月。1-3月全县已发放了农村低保对象保障金962万元。

      二是适时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对全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管理运营维护进行奖补,进一步提高建后管养水平。目前我县集中供养人员每年6000元,分散供养人员每年4200元。目前,已发放第一季度五保对象生活费360.7万元。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管理运营维护奖补资金在不低于6000元/人/年标准的基础上,足额安排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所需资金。同时县民政局为为全县所有五保户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费40元)、住院护理保险(每人保费120元)、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每床位保费40元)。

      三是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继续资助困难群众参合参保和医疗救助,实现应助尽助。1-3月已对19921位患者实施了救助,发放救助资金361万元。下一步将坚持“量入为出、年度平衡”的资金管理原则开展救助工作。医疗救助重点保证五保户、低保户和大病高医疗费家庭。加强与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工作,进一步简化救助程序,完善救助制度,切实做好医前、医中救助工作。

      四是实施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门诊费用、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合规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

      五是加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对80-89岁高龄津贴由去年的每人每月20元提高到30元, 90-99岁和100岁以上老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分别按200元和500元发放;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老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低于每百户15平方米,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应补尽补。

      六是继续实施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对全县12.35万元农村住房由政府统一购买住房保险。1-3月已理赔受损农房43户8.99万元。

      七是完善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制度,对城乡低保范围内符合政策规定的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其中,一、二级每人每年分别补助800元,三、四级每人每年分别补助400元。对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60元护理补贴。1-3月已发放2739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8.43万元。

      八是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由去年的600元提高到66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由去年的1000元提高到1100元,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1-3月已发放84名孤儿保障资金17.4万元。

      九是加大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力度,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1-3月已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8人,救助资金16.8万元。

上报单位:歙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方四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