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07.07.2016  18:01
 

各市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41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我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需具备《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环发〔2013〕78号)中规定的条件。外语不作要求。

二、晋升年限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年限、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一)市或省直厅局人事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附件1,不接收单面打印件),每份表均需贴本人1寸近照。

(三)《申报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2,一律用A3纸打印)一式15份。

(四)《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单位公示证明》(附件4)各1份。

(五)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的,应填写《安徽省职称计算机免试审批表》(附件5),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六)任现职后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均需提供原著、原刊)。

(七)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及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证书等原件审核后退还)。

(八)免冠1寸近期正面照片1张(资格证书备用)。

(九)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外,报送的其他材料均须分类排序装订成册,并使用规范的档案材料盒报送,每盒封面帖上“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登记表”(附件6)。

四、申报时间、地点

(一)报送材料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16日(工作日)。

(二)评审材料报送至省环保厅人事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政务新区怀宁路1766号6楼)。

五、特殊情况换证事项

对1995年以前经安徽省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进行更换资格证书(仅此一次)。需更换资格证书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环境保护专业高级职务资格证书更换申请表(附件7)。

(二)当年申报该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或复印件)。

(三)需更换的资格证书。

(四)免冠1寸近期正面照片1张。

六、有关要求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严把参评材料审查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的发生。

联 系 人:魏    伟

联系电话:0551-62376656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2:申报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情况登记表.xls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
        4:单位公示证明.doc
        5:安徽省职称计算机免试审批表.doc
        6: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登记表.doc
        7:环境保护专业高级职称资格证书更换申请表.doc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6月29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