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工商质监局多措并举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16.06.2017  01:12

  今年以来,宣城市房地产不断升温,交易火爆,楼市一度出现供不用求的局面。为防止房地产开发商及中介机构采取虚假宣传、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等不法手段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依法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宣城市工商质监局立足自身职能,精心组织,制发了《宣城市工商质监局开展房地产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多措并举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

  一是迅速成立领导小组,部门联动形成合力。6月6日下午,宣城市工商质监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该项工作,决定成立由市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综合执法支队、园区分局、登记注册局、市场科、消保科、合同科、企业科、法规科、广告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房地产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告科,统一组织、协调专项整治相关工作。会后,市局立即下发了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成立领导组,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在售楼盘进行拉网式检查。同时,市局将组织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持续推动行动深入开展,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目标考核。

  二是加强主体资格检查,严肃取缔无照经营。认真清查辖区内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底数,掌握登记情况,分别建立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录,制定工作计划,不定期走访。通过对经营者的日常检查,积极发现问题,严肃查处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无照经营行为,以及其他部门移交查处的和人民群众投诉举报的以集资、自建等各种名义擅自开发房地产并进行销售、挂靠,承包者涉嫌出租、出借营业执照等行为。

  三是强化广告监测监管,重点治理虚假广告。扎实开展房地产广告监测、检查工作,掌握辖区内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广告发布情况并建立台帐,如实对房地产广告发布活动主体、内容、媒介、时长、范围等监测、检查情况予以记录。重点查处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的、未清楚表示房地产实际销售价格和有效期的等十一项内容的房地产广告。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并停止其广告发布业务;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积极对房地产企业进行法律宣传和业务指导,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虚假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截止目前,市级已查处5家房地产公司存在虚假违法广告,没收宣传单300余份,后续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是加大合同监管力度,规范格式条款备案。集中对市本级今年《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今年18户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备案的35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通过此次检查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保护自身利益而制定的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格式条款,虽然没有出现显失公平的条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此,一方面对目前备案条款约定不统一的,依法予以规范,制订指导性意见,供全市参照执行;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管力度,坚决查处擅自增加、使用未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

  五是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畅通“12315”、“12365”投诉举报渠道,接受消费者的咨询,依法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房地产中介市场经营秩序。认真办理市长热线、政民互动等各类转办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调解涉及商品房销售的消费权益纠纷。同时,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的信息归集和公示作用,依据行业主管部门涉及房地产行业企业违法失信信息的推送,及时记于相关企业名下并公示,向社会进行交易风险提示,积极配合主管部门依法采取重点监管、约束、限制措施。严格执行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措施,确保“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落到实处。

  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从6月10日一直持续到12月31日,分为部署、实施、总结三个阶段。在开展整治前,该局专门组织开展了一次学习培训,系统学习了《广告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求全面提升整治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