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工商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工作

19.11.2016  13:04

  今年以来,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整合信用信息资源,推进电子政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实行工商登记审批数据、抽检监测数据和行政处罚案件数据全面公开,及时传送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今年1-9月份,全市新增市场主体23858户、行政处罚已结案1452件、抽检监测86组次全部进行信息公示和执法公开,走在全市执法公示工作前列。

  一、明确三项原则。一是“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二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三是“分级共建,多方公示”的原则。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事项的项目、程序、依据、条件、期限、收费标准及承办机构等全面公示。

  二、明确工作责任。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推进落实,全面梳理并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优化业务流程,按照“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的工作要求,该局明确相关科室和经办人的具体职责。

  三、明确标准内容。行政许可信息主要公示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审批部门、许可日期等内容,以及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工商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主要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处罚事由、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处罚日期、救济渠道等信息等。

          四、明确工作方式。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事项,并同步将公示内容推送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五、明确考核机制。该局将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和考核依据,督促考核各单位执法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