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工商局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升级

13.03.2018  16:02

  2017年,亳州市工商局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增强消费维权工作力度,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消费者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加强12315建设,畅通维权渠道。

  畅通联系群众渠道,回应群众关切,依法依规解决诉求。把做好12315热线电话和12315互联网平台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积极配合12315投诉热线整合到12345市长热线服务平台,确保热线畅通,对申诉和举报及时受理、及时转办。2017年受理咨询、申诉、举报5395件。办理消费维权案件2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万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做好12315互联网平台的投诉举报咨询处理工作,受理投诉举报咨询773件。大力推进12315 “五进”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253个,其中商场30个、超市129个、市场16个、企业73个、景区5个。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51个,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1208个,基本实现“一会两站”组织网络全覆盖。

  二、开展普法宣传和消费教育引导。

  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组织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联合市保险、通信、银行等企业在魏武广场设立了宣传咨询点,宣传消费维权新举措,扩大宣传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消费维权日常宣传,组织开展“面向经营者宣讲”宣传活动12次,做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评析”等栏目宣传。翻印了新《消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分发到至县市场监管局和有关企业,全年发放宣传手册12000份。依托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解读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宣传商品质量相关知识,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提升消费者维权能力。

  三、关注维权热点,开展监督检查。

  认真落实《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有计划、有重点、有目标,加强流通领域重要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开展了电器商品、消防器材、电线电缆、汽车销售和汽车维修行业、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和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结合专项整治组织抽检,利用抽检推动专项整治,全年组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样监测21次,抽检商品973组,对监测不合格商品,移交相关办案机构依法查处,目前共办理案件227件。

  四、强化信用惩戒,推进社会共治。

  按照“谁销售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经营者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商品退换货和售后服务、消费纠纷和解等制度。监督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强化消费提示警示和行政约谈,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在电视台及门户网站发汽车、预付卡等消费警示8期,约谈企业36户次。引导行业协会在行业内督促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通过信息公示,充分发挥信用约束和惩戒作用,在消费维权领域积极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商品质量违法案件、消费侵权案件96条次。通过门户网站向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420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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