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与省工商局联合出台《关于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意见》

25.05.2014  11:43

            为加快推进全省系统基层组织体系建设,规范我省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登记注册工作,在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日前,省供销社与省工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新建基层供销社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就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的设立、登记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性质、权利责任和现有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登记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意见》明确了新建的基层供销合作社是受《公司法》和国家相关法律保护、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享有企业法人应有的权利责任的独立法人。

    该《意见》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新形势下我省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登记注册工作、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快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希望各级供销社以此为契机,主动加强与当地工商部门的联系,做好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和现有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登记管理诸项工作,搭建为农服务平台,为促进“三农”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