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工商局“六个强化”规范直销行业监管

18.09.2015  17:42

  为进一步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促进直销行业健康发展,滁州市工商局多措并举,通过“六个强化”切实加强对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的日常监管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将《直销企业经营规范准则》《直销行业公开明示制度》《直销员直销活动制度》《直销企业招募制度》《信息沟通联络制度》和《退换货制度》等6项制度张贴到直销企业服务网点76家、经销商8家、专卖店5家的醒目位置,引导直销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建立与国家规定相适应的经营运作方式;二是实行公开明示制度,对设立的服务网点,已批准直销产品的范围、产品目录、零售价格等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消费者明示;三是建立健全退换货制度、直销员直销活动制度,规范企业诚信经营;四是建立信息沟通联络制度,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直销企业联系,及时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专项检查。为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质效果,在检查中采取“五查五进”的办法,开展检查工作。“五查”是:一查直销企业在招募、培训直销员时是否规范;二查其经营行为,重点查外地非直销区域在我市从事直销活动;三查计酬奖励制度,调查企业相关账册,查看直销员报酬是否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四查直销企业召开产品推荐会及各种业务培训会到工商机关报备情况;五查在滁企业社会职责及实际落实情况。“五进”是:一进直销服务网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摸清底数和掌握具体地址。目前,全市共有直销服务网点76家,其中安利16家,玫琳凯14家,完美22家,无限极15家,雅芳6家,中脉1家,嘉康利1家,克缇1家;二进专卖店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三进直销员培训点。着重查授课人员是否取得直销员培训证;四进社区。了解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时是否出示直销员证和推销合同,是否按照标明的价格向消费者推销产品,是否向消费者告知退换货制度和售后服务内容;五进会场。进入直销企业召开的大型产品推介会,着重检查和了解是否存在对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是否宣扬推行团队计酬等违规行为。通过“五查五进”,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实效,较好地规范了直销行业的经营行为。目前已对“梦幻之旅、”“隆力奇”、“新时代”和“广东佳信佰”进行摸底调查,其中对“梦幻之旅”已由工商、公安联合立案调查,发现打着直销旗号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有5家,涉嫌违法经营活动3家。

  三、强化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对直销企业进行宣传教育。一是对全市直销企业进行走访和检查查,宣传讲解《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二是编印了《直销经营规范准则》《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手册1800册,全部下发到各直销服务网点和各直销经营户手中;三是在全市各直销网点和各直销经营户店中张贴《远离传销》宣传彩色画册;四是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对直销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企业及时了解掌握国家政策法规,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

  四、强化行政指导。引导企业敬畏法律、尊重法律,严格依法合法经营,坚持以产品和消费者为新导向,每半年对全市直销行业直销网点和直销经营户进行行政指导和培训。对投诉举报较多的直销企业进行行政约谈、提醒告诫,重点以规范招募、培训行为,规范计酬环节,规范服务网点建设,规范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等“四个规范”为内容,促进直销企业自律。截至目前共约谈直销企业负责人32次,重点提醒未按要求报备活动、直销员招募不严、服务网点形同虚设等问题,有效提升了直销企业监管效能。

  五、强化联席会议。自2010年开始,每年召开直销行业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为直销行业健康发展搭建了一个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平台,是共同探讨直销行业发展的有效途径。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了多方情况通报、及时沟通信息,形成政企双方之间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增进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的了解,推动直销企业规范经营、严格自律,促进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深化服务,最终实现直销行业拓展市场,获得更大发展空间。在今年9月初召开联席会议上,要求直销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做到“六个注重”:一是注重遵守直销管理的条例,合法开展经营活动;二是注重行业规范自律,遵守各项行为准则;三是注重依法经营,不能打着直销旗号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四是注重依法宣传,避免误导宣传、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五是注重行业团结,讲究企业文化,树立团队精神,让竞争在合法有序中进行;六是注重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公众评价传递正能量,提升直销行业形象,增强直销企业市场竞争力。

  六、强化监管力度。全市从事直销服务网点和直销经营户已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对直销网店登记备案网点、直销经营户,掌握了地址、负责人和联络方式并报备案;对经过本局报备的与直销企业相关的活动做好现场核查工作,重点检查直销员的直销员证、直销培训员证、现场活动内容、使用的宣传资料等相关情况;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直销、违规招募、违规培训、夸大虚假宣传、直销信息报备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直销企业从事传销违法活动;对直销企业进行信用监管、分类监管,完善对直销企业监管信息数据及重点监管人员相关信息的收集、录入和共享机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直销企业的信用信息档案中,对直销企业的处罚情况向社会透明公开,建立直销企业的“黑名单”制度,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