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工商局“五强化”推进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

07.02.2017  03:01

  滁州市工商局针对当前行政诉讼案件持续快速上升趋势,采取“五强化”有力举措,积极推进行政应诉规范化,构建多元化立体式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应诉水平和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一、强化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规范。该局制定《滁州市工商局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则》,建立分工明确、运转顺畅、应诉及时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一是本着“谁作为、谁应诉”的原则,理顺法制机构、业务机构及应诉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积极推动以业务机构为应诉主体,法制机构组织协调配合的应诉工作机制。二是明确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分工及责任,推动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三是强调出庭规范及庭审中应注意的问题。四是建立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统计分析制度和行政诉讼案卷管理规范化。五是规范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流程,提升应诉工作效能。

  二、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一是制定《滁州市工商局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办法》,该局主要负责人作为该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坚持每年第一起行政诉讼由主要负责人出庭参加。二是以市工商局为被告的一般行政诉讼案件,分管负责同志根据实际情况出庭应诉;重大复杂行政诉讼案件,由主要负责同志出庭应诉。三是将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和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增强工商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2016年发生的6起行政诉讼案件,机关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

  三、强化行政应诉责任分工。一是发挥法规部门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积极协助行政应诉承办机构做好应诉工作,按时效要求及时提交应诉答辩及证据材料。二是明确分工,极力搭建应诉队伍构架。采取法规部门人员+职能部门(单位)人员,法规部门承担应诉组织工作,职能部门负责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各派出一人担任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重大复杂行政诉讼案件聘请律师参加应诉。三是做好庭审答辩的准备,从权源、事实、程序、依据等方面做出相应的对答准备,并从诉求的关键和原告方庭审可能提出的证据或事实进行模拟辩诉,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全面整理印证,便于庭审法官综合审查。四是在共同被告案件中,认真做好庭审前的沟通衔接,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行政复议机关,并为其出庭应诉提供必要的协助。2016年发生的2起共同被告案件,分别与省工商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衔接。

  四、强化行政应诉机制建设。一是在全市率先推进行政机关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聘任工作,为工商行政执法、疑难问题讨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法制培训群策群力。二是推行行政争议案件集体审议机制,针对每个行政诉讼案件,对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细致地复查,不受原告起诉范围的限制。三是完善行政复议处理联席会商机制。与市中级法院、区法院和政府法制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进行共同会商和案情研判,加强实务交流,认真查摆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寻求最佳应对模式。四是坚持行政争议分析整改机制,特别是被依法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败诉案件,认真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总结教训,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措施。五是建立行政争议预防指导机制,就目前案件多发、易发的职业打假等问题,规范加强受理、调查取证、证据认定等行政执法程序,提前排查可能引发争议、影响败诉的风险点。

  五、强化行政应诉能力建设。一是高度重视法规部门人员配备,将有法学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人才优先配置到法规部门,承担行政应诉工作。在选配其他执法人员上也重视挑选实践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的优秀人员,有效进行了人员的储备。二是针对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人员两种对象开展针对性、经常性业务培训,解决履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理解难点、实务疑惑,强化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职权法定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提高依法履职、正确履职能力。三是采取召开例会、开展课题研究、组织案件研讨会、旁听法院案件审理等多种措施,对市场监管执法领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积极研讨和实践,促进执法人员法律实践能力的提升。四是在庭审结束后,认真总结涉及行政执法应诉的经验做法,建立行政诉讼的案件总结机制,不断完善管理、提高应诉水平,减少争议发生。对案件中在司法审查过程中暴露出的缺陷和不足,认真汲取教训,有效规范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