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友血汗钱赖着不肯还 法院强执行老赖忙还款

02.12.2015  19:19
 

  安徽法院网讯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利用一起打工的工友的账号向家里汇款,熟料,工友的家人见财起意取出钱后据为己有,由此引发了一场官司。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家住界首市沙北某村的李宏强与李学军是同村村民,2011年春节刚过,李宏强跟随李学军南下深圳同在一家玩具厂务工。半年时间,李宏强省吃俭用积攒了2.5万元工钱。2011年7月12日,家里打来电话称急需用钱让李宏强汇款以解燃眉之急。李宏强因未办理银行账号无法汇款,情急之下,他与工友李学军商量借用其银行账号给家里汇款,李学军欣然应允,李宏强利用李学军提供的银行账号当日汇款2.5万元。随后,李宏强打电话告知家人款已经汇出,让他们找李学军的家人去当地银行取款。李宏强的家人找到李学军的家人商量取款事宜,“恁家的钱咋可能汇到俺家的银行账户里,分明是俺男人给俺汇的钱!”李学军的妻子意欲赖账蛮不讲理地说。之后,两家人为这笔2.5万元的汇款闹得不可开交直至走上法庭。法院认为,被告将原告汇进其银行账户里的钱取走,为自己获得了利益,致使原告受到了损失,且被告的获利没有合法根据,其行为已构成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法院判令被告李学军于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返还给原告李宏强不当得利人民币2.5万元。

  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李学军无动于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界首法院执行法官迅速找到被执行人李学军,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限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返还不当得利,逾期不还将面临司法拘留、罚款的法律惩罚。迫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李学军最终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所得的不当得利全部返还给申请人李宏强,此案得以顺利执结。(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