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召开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推进会暨第一季度全省新农合运行分析会

26.05.2014  09:26
      5月22日,省卫生计生委在合肥召开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推进会暨第一季度全省新农合运行分析会。各市卫生局合医办负责人、县(市、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主任及中国人保、国元保险及中国人寿三家商业保险机构大病保险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省财政厅、省保监局派员参加会议。各市合医办负责人及各商业保险公司业务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会议通报了全省新农合运行情况,并且对下一阶段大病保险工作及新农合重点工作作出安排。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武琼宇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武琼宇指出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制度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对基本医疗保障功能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是减轻参合大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省民生工程办要求及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的部署,扎实做好相关工作,抓紧大病保险补偿方案的制定、保险公司的选定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及互联互通等方面工作,尽快开展大病保险赔付。同时,各地新农合经办机构与承办商业保险机构之间要密切协作,加强沟通,最大程度简化大病保险的赔付手续,提高赔付效率。
      针对目前全省新农合基金使用进度偏快的情况,武琼宇强调:各地新农合管理机构要认真分析原因,强化责任意识、使命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新农合基金使用各环节的监管。要采取综合措施,探索“同病同价”补偿,引导参合农民县内就诊;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加强费用审核,严防持假发票骗取新农合基金的事件发生。总之,各统筹地区要务必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保证新农合健康可持续发展。(省合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