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谋划明年工作 推动儿童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

30.11.2016  03:33

 

      社会孤残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始终牵动民心。砀山县民政局本着“孤儿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全面做好2017年孤儿救助保障工作提前着手,精心谋划我县儿童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

      1、进一步加强落实孤儿保障制度,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爱孤儿良好氛围。按照本地城镇居民及农村居民每年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年自然增长机制。将孤儿基本生活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所需资金,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

      2、及时落实市局出台建立儿童“分类施保” 制度和“困境儿童”保障实施办法,在我县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推进儿童福利工作优质化,加强儿童福利中心机构功能建设。

      3、与有关部门加强协商,将孤儿、困境儿童纳入基本居民医疗保险范围,按学生参保标准进行参保并享受学生医保待遇,其个人参保缴费由县财政承担,并纳入医疗救助人员范围,参照低保对象标准进行救助。

      4、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统计工作,出台相关留守儿童人员保障措施等。

      5、切实j加强后续管养工作。着力在制度建设、资金保障、运行维护、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提升民生工程管养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实现民生工程持续发挥惠民效益的目标。

      砀山县民政局始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出台了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方案,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救助范围,建立健全了孤儿保障体系,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孤儿保障机制。明确孤儿生活费的发放标准,资金来源、审批发放程序、资金监管等,确保了孤儿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该县按照机构养育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集中供养、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按月打卡发放,2016年度全年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445.1万元,救助各类孤残儿童6783人次。

 


 

上报单位:砀山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胡笑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