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跻身“国家级”
从市发改委7月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7月22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等6部委联合下发通知,批准安徽省巢湖流域等地区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这意味着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正式跻身“国家级”。示范区包括我省合肥、芜湖、马鞍山、六安、安庆等5市的19个县(市、区),总面积2.21万平方公里,其中合肥市为核心区,《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实施期限为2014年至2018年。
示范区将成巢湖流域发展新增长极
2013年6月,市发改委启动编制《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规划》,规划初稿在当年11月上旬上报国家发改委并得到认可;当年12月2日,国家六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有代表性的100个地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今年2月,安徽省将《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以第一顺位上报,7月22日巢湖流域成功入选。
“全国以流域为单位上报的示范区比较少,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建设,将通过流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统筹规划,成为全国治理大河大湖的有益探索。”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示范区不仅将成为推动全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领跑者,还将成为带动流域发展的新增长极。
2018年巢湖流域人均GDP将达7万元
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建设目标是,到2018年巢湖水体质量显著改善,成为具有持续自净能力的生态大湖;各项生态环保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示范区主题功能定位开发格局基本建成;初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融合,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模式。
示范区也提出了建设目标的具体指标,其中,到2018年,巢湖流域人均GDP达到7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占GDP比重达到14%;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达到48%,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所占比重达到65%。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占比达到6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城镇(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90%,森林覆盖率达到35%。
城湖共生体系将更加生态宜居
未来几年,巢湖流域将围绕“天蓝、水清、地绿”,优化区域空间开发格局,建设生态宜居的城湖共生体系、加大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保护力度等八项重点任务,重点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打造低碳智慧城市、建设自然美丽乡村、构筑湿地生态屏障。
湿地正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巢湖流域将打造以鸟类栖息地保育与巢湖流域湿地科普为主题的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成为安徽省重要的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合肥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到2018年,完成环巢湖生态湿地修护面积2500公顷。
“合肥作为示范区的核心区,将实施南淝河梯级湿地建设工程,在全市沿环城公园水系及其他城区主要公园湖池建设景观游憩型湿地,净化水质,丰富城市景观。”市发改委资环处相关负责人称,重点建设月亮湾湿地公园,沿巢湖外围建起环湖湿地保护带,开展湿地生态旅游,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