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民政局严把“三关”,为孤儿成长路上撑起“保护伞”

24.03.2016  09:54

      巢湖市自2011年建立起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将因父母死亡、失踪、患有精神病、重残、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困境儿童及感染艾滋病毒的未成年人纳入生活保障范围。为切实维护孤儿合法权益,保障孤儿健康成长,巢湖市民政局按照“实事求是、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规范程序”的原则,严把“三关”,为孤儿成长路上撑起“保护伞”。

        严把孤儿资格认定关。巢湖市民政局对孤儿救助每季度进行审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审批,对新增孤儿对象逐一信息审核,并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对孤儿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建档,完善资料,实行动态管理。截止目前,我市共有孤儿192人。

        严把专用资金发放关。对孤儿救助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保证孤儿救助资金用于孤儿生活。按社会散居儿童(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标准,机构养育儿童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标准,今年1-3月我市已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34.5166万元,惠泽192名儿童,保障孤儿得到及时救助。

        严把孤儿抚养监督关。巢湖市民政局与孤儿养育监护人签订养育监护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孤儿监护人的权利义务,对孤儿的养育质量提出具体的要求和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孤儿的基本生活和教育、就医、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上报单位:巢湖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高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