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中庙国土所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02.02.2015  14:27

      近年来,巢湖市中庙国土所在征地工作中,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在此基础上,对被征地块每户村民地上附着物的数量、种类、规格、执行补偿标准,在村民集中居住地最醒目位置公示,拍照“留痕”存档,接受群众监督。

      严格执行征地预存款制度,确保征地补偿款和社会保障款足额到位,全面实行征地、补偿、保障“三同步”,积极做到“应保尽保”、“即征即保”。

      做好风险评估,凡未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和评估有风险的项目,对群众不赞成、不支持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等情形的,一律暂不实施或暂缓实施。

      加强监督管理,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附着物等补偿费,严防拖欠、截留、少付等现象发生,确保征地补偿资金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 来源:巢湖市中庙国土所  作者:许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