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巡察发现问题线索364条 党政纪处分65人

19.12.2016  21:04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站消息,蚌埠市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坚持突出政治巡察,剑指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稳步推进市县两级巡察工作,今年已通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364条,立案7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5人,形成了有力震慑。

建立组织健全制度。2015年11月市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3名专职干部。市委印发《中共蚌埠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关于推进巡察全覆盖的工作方案》等文件,为巡察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市委巡察办制定《中共蚌埠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中共蚌埠市委巡察工作流程》等10项制度,增强了巡察工作的可操作性。市辖各县区全部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办,配备了专职人员,研究制定了巡察工作办法和相关配套制度。

配强人手吃透情况。市委建立180人的巡察工作组长库和人才库,包含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政法等5大类人员;根据巡察任务和要求,按照“一次一授权”的原则组建市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由县级领导干部担任,组员为各相关单位业务骨干。市辖各县区也相应建立了近200人的组长库和人才库,为巡察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巡察组进驻前集中对巡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任务,熟悉工作流程,传授工作方法,提出纪律要求。

紧盯问题问责到位。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先后开展三轮巡察,巡察单位19个,覆盖县区、乡镇、国有企业等多类单位。前两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236条,已初核了结23件,立案4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7人,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4人,党内警告23人,移交司法机关3人,免职1人,开除党籍4人,降级2人,其余问题线索正在核查处理。第三轮巡察情况正在梳理汇总中。三县四区共开展11轮次巡察,涉及93家单位,发现问题线索128条,立案2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2人。(蚌埠市纪委) 

原标题:蚌埠:巡察“利剑”高悬 发现问题线索364条 党政纪处分6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