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办案 汤沟法庭巧解民忧
安徽法院网讯 为方便群众诉讼,践行司法为民,枞阳县人民法院汤沟法庭坚持巡回审判,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调处矛盾,为民解忧。
2014年1月,章某找到刘某,请刘某在其原有的一层房屋上加盖二层房屋,双方约定,由刘某提供施工劳务,期间章某支付了12000元工程款,剩余工程款41780元,双方约定待工程结束时付清。工程结束后章某并未及时付款,刘某经多次催讨未果后便起诉至法院。而章某辩称,刘某计算错误,实际建筑面积少于章某起诉要求,工程款也应相对减少,且刘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屋顶存在漏水现象,第二层房屋过低,因此拒付房款。
9月9日上午,汤沟法庭吴小安法官一行四人来到章某住所为其解决工程款纠纷。吴法官等首先对房屋进行了查看,发现屋顶确实存在漏水问题。经询问了解,双方并未对房屋高度约定,还在原、被告双方的在场情况下,重新进行了测量,基本误差不大。
了解基本案情后,吴法官首先告知当事人,要本着解决矛盾的原则来处理问题,房屋不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安全居住没有问题,拆了重建劳民伤财,对各方都不利,漏水问题可进行简单修补便可解决,施工面积问题,重新丈量后误差不大。吴法官还告知双方如果说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必须对房屋进行评估鉴定,但费用较高,会增加双方的诉讼成本,甚至房屋修补的费用还不及评估鉴定的费用,于双方都不利。通过积极疏导当事人的情绪,从普通公众的视觉判断是非,促使当事人平心静气地接受调解,促成双方互让一步,终于达成章某再支付38000元工程款调解的协议,双方心悦诚服并握手言和。在场当事人亲友和附近群众见吴法官顺利调解,纷纷就自家因建房、借贷产生的纠纷咨询相关问题,吴法官等都一一予以解释。
最后,章某握着吴法官的手不停地说“谢谢吴法官和汤沟法庭,为我们的事情你们跑远路不怕麻烦,却为我们省时又省力,真心感谢。”刘某也感谢道:“谢谢吴法官,让我的工程款顺利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