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环保局坚决打击固废污染违法行为

08.05.2018  21:33

加强督办整改督查。2018年4月下旬,省环保厅对池州市前江工业园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根据督办要求,市环保局要求贵池区政府在4月26日前完成综合整治方案,明确整改内容,细化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全面深入开展排查和整治,积极运用《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并依托“散乱污”排查整治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惩。

加强上报问责。要求每月25日前报送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督查督办。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或整改措施执行不力、整改进度缓慢的,未能按期完成整改要求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提请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约谈问责。

加强法制保障。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执行,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并印发了《池州市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进一步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加大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的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助力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