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激励农民退宅还耕

26.10.2016  19:20
          10月17日,岳西县政府出台《岳西县农村宅基地退出还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引导鼓励农民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
        岳西地处大别山腹地,是安庆市唯一的纯山区县,山多地少,居住分散,土地长期得不到有效利用。由于近年农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对居住环境要求更高,全县农村普遍存在一户多宅,住新房闲置旧房,建新不拆旧现象屡禁不止,给地质灾害频发的岳西县防汛工作带来极大地困难,严重扰乱了我县土地管理秩序。为维护“一户一宅”法律权威、消除农村危房、提升农村人居水平,县政府出台了该《通知》,对我县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管理,正确引导农村居民依法合理利用土地,用好用活土地政策助推脱贫攻坚,坚持贯彻落实一户一宅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保持耕地的总量动态平衡,促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据了解,该县农村宅基地采取依法无偿、自愿有偿两种方式退出。“一户多宅”的多宅户宅基地必须无偿退出,属于无偿退出范围的宅基地:在2017年底和2018年12月31日之前主动腾退的将分别给予60元/㎡和40元/㎡元房屋建筑拆除补助。逾期拆除无补助,并以非法占地查处;属于“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范围的,宅基地使用权人自愿签订退出宅基地协议后,并在规定时间内对地面房屋进行拆除的,可按构架、砖混、砖木、土木等房屋结构分别享受每平方米600元、430元、350元、250元的补偿。
        《通知》规定,地面建筑拆除后,对已确定登记发证且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按照退出时政府公布的土地征收标准给予补偿,超出规定面积标准的,按征收标准一半补助;宅基地未经确权登记发证的,按房屋占地面积给予退出时政府公布的土地征收标准给予补偿、房屋占地外的宅基地按征收标准一半给予补偿。继续享有宅基地政策的,老宅基地退出不予补偿。对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到城镇购买商品房的或到规划点新建住房的,将给予房票奖励。同时享受异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补助及惠农安居贷款利率优惠等政策。
          
        作者:龚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