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小学全面启动轮岗制度 校长连任两届或6年应轮岗

30.01.2016  14:47

近日,安徽省 教育 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的落实。

力争用3年至5年的时间,实现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推动校长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率先达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保障乡村学校特别是村小、教学点教学和教师的需要,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市在更大范围内推进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或6年后,应交流轮岗;乡镇中心学校校长教师向村小、教学点交流轮岗;城区重点推动优质学校校长教师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从今年开始,我省全面启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用3至5年的时间,实现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将分情况实施。首先达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保障乡村学校、特别是村小、教学点教学和教师的需要,同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市在更大范围内推进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学校的校长和教师,在现所在学校连续任教6年及以上者均交流轮岗;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或6年后,原则上应交流轮岗。从今年开始,县(区)重点推动城镇学校校长教师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城区重点推动优质学校校长教师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校长教师向村小、教学点交流轮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