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21岁男子嫖娼冒充民警敲诈卖淫女 钱拿来后不敢收

08.08.2014  15:23
摘要 : “我们说她从事卖淫活动,要抓到派出所处理,明天移送到她老家公安局,那女的很害怕。”见状,陶某佯装到宾馆卫生间打电话,“向领导汇报”,几分钟后又回到房间。“我们领导说可以放人,但你要交1万块钱的保释金。

  赌博输了钱,便想歪点子,“找小姐提供服务,再冒充警察罚款”,谁知罚款时因初次干坏事心里害怕,便报警称有七八个人追着砍他。民警赶来后将这名冒充民警的小伙子抓了个正着。
  
  据公安机关侦破,涉嫌敲诈的男子姓孟,今年21岁,肥西人。今年3月11日凌晨,呆在宾馆的他和朋友陶某由于赌博输了很多钱,开始动起了歪脑筋。“他说通过微信找个坐台女,然后让她来服务时,我们冒充民警罚款,这样就有钱了。”孟某供述,歪点子是陶某想出来的,不过居然真的叫来了小姐袁某。
  
  “我们说她从事卖淫活动,要抓到派出所处理,明天移送到她老家公安局,那女的很害怕。”见状,陶某佯装到宾馆卫生间打电话,“向领导汇报”,几分钟后又回到房间。“我们领导说可以放人,但你要交1万块钱的保释金。”
  
  凌晨2点,袁某立即打电话给朋友,“家里有事,急用钱”,让朋友立即送1万块钱到老市府广场。陶某拿着袁某的电话到老市府广场去拿钱,但是袁某的朋友却找到了宾馆。初次干坏事的孟某心慌了,“怕他们带人来打我。”于是他叫对方到宾馆楼下的窗户下,“先看看几个人。”孟某说只见到一名女子,但他依然很心慌,随即打电话报警。
  
  凌晨3点,孟某报警称自己在宾馆里,有七八个人拿刀砍他。很快,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涉事的孟某和袁某等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昨日,该案在合肥庐阳法院开庭审理。庐阳法院认为,被告人陶某、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勒索他人人民币1万元,综合考虑后,分别判处被告人陶某和孟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稿件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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