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违建引发地灾将启动问责

26.04.2016  08:54
          近日,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明确,“十三五”期间,将把防范地质灾害作为须臾不可忽视的“生命工程”来抓,实现由重点防范向重点防治、 由防范为主向搬迁为主、 由天灾无责向违法问责、 由审批管理向公共服务、 由常规管理向技术防范的五个转变。
        针对近年来地质灾害多是由于不良或违法的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问题,“十三五”期间,山西省将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原则,对因违建引发地质灾害的有关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启动问责程序。
        山西省将通过详查摸清全省地质灾害底数,力争“十三五”期间全面消除大型以上隐患点;全面落实中型高危地灾隐患点的技术监控,对暂时无法采取工程治理消除的隐患点,纳入地质灾害监管网络体系,采取实时监测预警。
        同时,将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纳入扶贫搬迁工作范畴,继续推进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由市县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部门做好灾害威胁农户的确定、搬迁新址土地保障等技术工作。
        此外,山西省还将以简政放权为契机,完成全省域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客观、准确摸清全省的地质灾害现状,为一线地灾隐患点编制科学的应急预案和监测方案。
        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将进一步理顺编制体制,通过构建地质环境科(股)履行日常管理、地质环境监测中心承担技术保障、应急指挥中心加强值守应急的综合防治体系,达到由常规管理向技术防范转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