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相山法院多措并举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

02.11.2015  22:06
 

  安徽法院网讯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作为淮北市集中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唯一法院,今年以来以少年法庭为平台,强化四项举措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工作,真正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目的。1-8月,已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件25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0人,有期徒刑缓刑2人;拘役7人,拘役缓刑3人;单处罚金2人,做到了宽严相济、寓教于审、惩教结合。

  一是增强人文关怀,充分考虑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特点。始终坚持不公开审理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原则,避免因诉讼时间过长给未成年被告人的生活、学习等方面造成沉重负担,尽量将负面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庭审前就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思想作风、道德品行、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社会交往及悔过态度等情况展开深入调查,找准挽救的着眼点和感化点。

  二是实行圆桌审判,努力维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针对未成年被告人年龄小、犯罪动因单纯、性格特点可塑性大、易于改造等特点,切实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推行关爱与严肃并重的“圆桌式”审判方式,不逼供诱供,不训斥吆喝,不讽刺挖苦,不贬低人格,不伤害自尊,最大限度地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疏导、启发和挽救。

  三是依法从轻量刑,着力加强未成年被告人司法保护。坚持可不定罪的尽量不定罪、可不判处刑罚的尽量不判处刑罚、可判处轻刑的尽量不判重刑、可判处缓刑的尽量不判处监禁刑的“四不”原则,为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充足空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封存犯罪记录,为未成年犯回归社会后与同龄人获得同等就学、就业机会创造条件。

  四是延伸判后工作,认真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法官与未成年犯及其监护人签订“一对一帮教协议”,促进教育矫治功能不断完善和教育人性化真正落实。开展“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育网络,1200余名学生“零距离”接受法制教育,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