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法院“三个从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30.10.2014  18:51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队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干警干成事、不出事。

  该院开展专题活动从严教育。先后组织开展廉洁司法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对通报的典型案例坚持每会必学,积极采取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等方式开展个别教育,及时杜绝苗头性问题,防止小毛病拖成大问题。

  该院加强行为规范从严管理。制定或修改完善了《工作人员问责办法》、《干警业外活动行为规范》、《“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等32项规章制度,明令禁止21种违反工作纪律、审判执行纪律、从业纪律的行为,明确8种问责方式,积极延伸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的监督管理,不断规范干警的业内外行为。

  该院健全制约机制从严监督。开通与最高人民法院联网的举报网站,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全体干警根据岗位职责公开作出廉洁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更换使用新版“廉政监督卡”,在卡片背面详细列明18种主要监督事项,供当事人行使监督权时对照参考,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督察巡查,今年以来通报干警在警容风纪、庭审活动、考勤纪律等方面的问题50多次,始终坚持以高压态势整治苗头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