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版”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提请审议 全省首创全国领先

31.08.2016  13:33

  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健康关心和精神慰藉等义务,若违反规定,或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将根据老年人的要求,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 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平作了关于《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并连同《条例(草案)》一并提请审议。

 

  值得一提的是,该条例的制定走在全国前列,在全省属于首创,是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探索人大主导立法新机制的重要内容。

 

   [服务内容]包含专业化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两方面

 

  张平介绍,从实际情况看,居家老年人服务需求多种多样,主要包括社会提供的专业化服务和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两个方面。

 

  对此,草案明确,社会化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助餐服务、医疗卫生服务、 家庭护理服务、家政服务、日间照料服务、短期托养服务等,“这些内容要求社区普遍提供,但不是无偿服务,个性化服务内容需要收取费用。”

 

  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则主要包括:为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为特困供养老年人提供免费医疗护理服务,为经济困难老年人购买护理服务,为髙龄老年人发放津贴,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等。

 

  为体现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家庭老年人的关心,草案专门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措施,逐步扩大执行独生子女政策的老年人享受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为后续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家庭养老预留政策空间。

 

   [各方责任]子女对老年人应尽精神慰藉等义务

 

  敬老爱老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的应尽之责。为此,草案明确,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健康关心和精神慰藉等义务。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办理必要的保险。

 

  若违反规定,草案指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履行,拒不履行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政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在居家养老服务中,政府应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草案明确,市和县(市)、区政府要统筹协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完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产业扶持、人才培训等工作。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居家养老服务有关工作,应该整合资源、建立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引导各类服务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等。

 

  民政部门则应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卫计委推进医养融合工作,人社部门完善社区用药报销制度等。

 

   服务机构可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

 

  社会化、专业化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趋势。张平介绍,居家养老服务的直接提供者不应该是政府,而应当是市场化的企业和社会组织。

 

  所以,草案明确要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赡养人、扶养人签订服务协议,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明确服务内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并且,还要建立服务档案,公开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以及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同步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草案要求,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使用面积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标准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已建成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使用面积不少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农村社区应当按照每百名老年人使用面积不少于一百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用房。

 

  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政府投资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在继续履行公益职能的前提下,可以逐步推行社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保障制度]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制度

 

  “开展养老评估,是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性工作。”张平说,对居家老年人日常生活能力的评估结果,是确定老年人服务需求类型、照料护理等级和养老服务补贴领取资格等的依据。

 

  而且,对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是服务组织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因此,草案要求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制度,通过评估确定老年人服务需求类型、照料护理等级和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以及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享受的相关优惠待遇。评估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

 

   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服务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是居家老年人最为迫切需要的服务之一,也是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环节。

 

  为了满足广大居家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条例草案提出了医养结合的创新机制,指出政府卫生部门应当加快推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社区和居民家庭。

 

  草案还列举提出了七个方面的社区医疗服务,主要包括: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免费体检、完善社区用药和报销制度、推行家庭医生和上门服务、建立社区首诊老年人提供门诊预约和双向转诊、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服务,等等。

 

  “这使得居家养老和社区卫生服务有机衔接,形成‘养护一体,医养结合’,通过多方服务,提高老年人的生命质量和生活质量。”张平说。(来源:合肥晚报)

责任编辑:  一米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