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认真对待非煤矿山安全隐患的处置工作

06.07.2016  02:41

针对繁昌县古竹岭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对桃冲矿业拐冲尾矿库的安全构成严重影响问题,省局领导高度重视,指派工作组前往该地召开专题协调会,现场处置安全隐患。经过查阅资料、听取有关方意见、现场考察等,形成四条基本处置措施,一是治理项目必须坚持安全第一要求,不得擅自改机械作业为爆破作业,在无安全保障和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应立即停止爆破施工作业。二是确需爆破的必须进行安全论证,编制专项爆破设计,报公安部门批准。爆破作业前,应与尾矿库方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由专人现场监督。三是施工单位和桃冲矿业要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本质安全。四是马鞍山、芜湖市安全监管局要加强沟通,按照有关规定和会议要求,及时协调处理由治理工程给尾矿库带来的影响。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废弃矿山治理工程的日常监管,严格按照要求实施作业。

马鞍山、芜湖市安全监管局,繁昌县国土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以及有关企业参加了专题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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