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工商质监局积极做好未年报企业的跟踪监管工作

18.07.2017  23:23

  截止6月30日,2016年度企业年报工作已经结束,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年报的企业,池州市工商质监局积极采取举措实施跟踪监管。

  一是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按照“谁登记、谁列入”的原则,在年报截止日期起10内将未年报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由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实施重点监管。

  二是在市工商质监局和县区市场监管局两级门户网站上刊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公告,警示企业未年报公示的后果,督促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履行补办年报公示手续。

  三是对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再联系再催报。通过短信、电话、到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未年报的企业再联系再催报,实在无法联系到的按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是做好补办年报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补办年报手续的,积极向其宣传年报的意义、时间、未年报的后果,指导帮助完成年报公示手续。

亳州市谯城区圆满完成2016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据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管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30日年报公示系统报送功能关闭,全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分别达到92.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