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局多措并举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18.08.2016  00:05

池州市局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注重监管网络和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四员”制度,充分发挥镇(街)食品安全管理员、信息员和村(社区)协管员、信息员作用,进一步延伸了监管触角,形成了社会共治的合力。同时加大对协管员、信息员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定期开展考核,切实提升其履职能力。

二是强化农村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完善“一户一档”,建立完善生产经营者监管档案,同时督促引导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公示证照等信息。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管措施。明确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责任义务,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对接,落实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市场经营者法定义务。大力排查市场肉品质量,禁止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及肉制品上市销售。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农村小餐饮店的监管,经常性组织开展农村学校食堂管理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检查,实行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制度。

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以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农家乐为重点区域;以农村食品加工小作坊、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以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农家乐经营者和农村集体聚餐为重点业态;以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和酒类食品、粽子、月饼、肉制品等节日高风险食品等为重点品种,聚焦农村高风险食品消费和节假日重点时段,强化食品安全全域监管。

四是充分发挥技术监督支撑作用。注重抽检、快速检测、信息化等技术支撑手段在农村食品监管执法中的运用,将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冷冻饮品、大桶水、儿童食品等预包装食品,以及日常消费量大、季节性的食品农产品和现场制售的凉拌菜、熟肉制品等作为重点品种,强化对抽检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或问题产品的核查处置,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结果的综合分析和利用,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预警。

五是严厉打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一非两超”(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过期变质食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

六是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多种途径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通过张贴发短信、发放传单、组织培训、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三下乡等方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基础知识,不断提高经营者守法诚信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七是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托12331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健全消费者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体系,限时办结消费者举报投诉,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积极稳妥地化解食品消费纠纷,按规定兑现举报奖励资金。

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39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单位433户次,检查食品销售者2316户次,其中校园及其周边食品销售者643户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719户次,其中农村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215户次,监督抽检食品90批次,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261批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6份,查处不合格食品案件8件,罚没8.7万元,有效地规范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了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