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环保局多措并举优化“四最”营商环境

08.08.2018  05:23

简政放权。优化部分建设项目专家技术评审环节,为环评文件瘦身。对于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等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无需专家论证审查,直接审批。

便民服务。推行线上办事“不见面”,不设置或变相设置任何前置要件,确保全程网上办理和“不见面”审批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最小事项颗粒化,明确受理条件和办事流程,统一由窗口受理和办结,实现“最多跑一次”。

企业减负。对新建项目,将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委托加工、运输等协议(合同)简化为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签章的承诺书;针对环评文件的技术评估(审查),产生的专家费等费用由企业承担转变为纳入财政预算;认定为非重大变动的项目,无需办理变更环评。

强化管理。建立环评机构管理考核机制,视具体情节对失信的环评中介机构予以惩戒、约谈退出,推动环评中介机构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