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泾县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开展“守重”企业公示工作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8.11.2016  22:07

  今年以来,泾县市场监管局以强化企业信用监管为重点,以开展“守重”企业公示工作为契机,引导企业全面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机构和人员,完善合同管理台账,扎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前,全县已荣获国家级“守重”企业1家,申报省级“守重”企业9家、市级7家、县级26家,其中涉农企业14家。
  一、广宣传。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网站上公开《关于做好泾县2015—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二是通过上门走访、发放资料、发送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守重”活动的意义、方法步骤和申报条件,努力提高“守重”公示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二、多指导。在日常工作中,该局注重指导企业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力求“守重”公示企业在质和量上都有一个较大的提升。同时,该局专门建立了申报“守重”企业QQ群、微信群,在发布文件、通知的同时,积极为企业解疑答惑,随时了解掌握企业的申报进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也促进了企业之间互相交流学习。
  三、重培育。此次公示活动,该局结合合同帮农工作,加强了对新型涉农主体的宣传、指导,重点培养涉农“守重”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行业主导企业及获得市知名商标企业,且符合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标准的,直接申报宣城市级2015-2016年度“守重”企业。
  四、严把关。公示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各市场监管所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向县局推荐;县局组织县级评审委评审,评审通过的,在局网站向社会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公示。同时,加强对公示“守重”企业的动态监管,建立“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的社会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公众对公示企业的监督和投诉,失信行为一经发现、确认,予以撤销“守重”公示资格。被撤销公示资格的企业,至少在两个公示年度(4年)内不能再次申报“守重”企业。
  五、树典型。该局通过公示“守重”企业名单、上门为“守重”企业颁发奖牌、邀请“守重”企业做诚信专题报告并做好相关跟踪报道等形式,提升“守重”企业的知名度,树立诚信典型,营造诚信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