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局四个结合宣传新修订《食品安全法》

25.08.2015  23:51

一是结合培训开展法制宣传。举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全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法制工作分管负责人和法制工作人员、稽查机构负责人及部分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各基层所负责人及部分食品安全执法人员等3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二是结合科普开展法制宣传。紧密结合“3.15”、“3.31”、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点,以“法治六进”活动为抓手,通过印发宣传彩页、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开展咨询活动等方式,切实增强行政相对人的守法观念和自律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良好法制氛围。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悬挂条幅20余条,开展集中咨询5次。

三是结合媒体开展法制宣传。利用市局政务公开网站等网络媒体,进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解读;通过黄山市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专题解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解答听众咨询热线;召开新闻通气会,与黄山日报社联合,开辟《食品安全法》宣传专栏,进一步拓展新《食品安全法》宣传范围。

四是结合执法开展法制宣传。执法人员在行政许可、日常监督检查、抽检等执法过程中,积极向企业解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帮助企业学习理解“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促使企业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做到学法、懂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