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05.11.2018  14:55

 

 

11月2日,省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维彬主持召开粮食流通统计第三次专题会议。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函》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通知》、省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邓向阳同志在全省统计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等内容,听取了相关处室统计工作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重点研究了如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进一步提高全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水平。

许维彬指出,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切实增强做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政治自觉。二要严格执行。贯彻落实《统计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思想自觉。三要自查自纠。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增强做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行动自觉。

许维彬强调,安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短板,如缺少高质量的统计分析,基层统计力量薄弱等。负责统计工作的相关处室及工作人员要高质量服务全局中心工作,把粮食流通形势和价格趋势说清楚,把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变动说清楚,把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及其建设说清楚,把粮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说清楚,把粮食流通工作现状、特点、结构、问题、风险、隐患等说清楚。

许维彬要求,一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统计数据造假不仅误导决策,而且透支粮食系统公信力。各相关处(科)室一定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依法统计,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理念,将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生命线,矢志不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二要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严把源头数据关。严格执行统计法律制度,严禁虚报、漏报、瞒报、迟报和拒报统计数据,切实做到统计数据“清在原始,准在基层”。三要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各类统计人员要各负其责,处(科)室领导要认真负责把关。做到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四要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探索指导市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手段。采取开展统计工作专项检查、调研等方式,督促检查指导市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