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05.12.2017  10:56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省粮食集团、省粮油信息中心、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从2017年起,将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至7日)作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

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健康稳定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安全生产法治保障。当前,进入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将至,节日期间生产任务重,职工思想波动大,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特别是进入冬季,天干物燥,易发风雪冰冻灾害,粮食进出仓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风险加大。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要深刻认识组织开展好第一次《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秋季粮油安全大检查的一项具体举措,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筹备,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采取多种形式集中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要组织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座谈讨论和专家报告等方式,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学习《安全生产法》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先学一步、学懂弄通、指导实践、灵活运用;结合《一规定两守则》宣贯采取现场宣传、印发宣传品、组织普法宣传培训、制作展板、利用报刊杂志网站专栏刊发专题文章、在粮食政务网、微信微博平台发布普法信息、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日等形式,集中在12月1日至7日,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和行为自觉。要开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自查活动,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三查三单》,照单整改,不断推动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措施落到实处。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有关情况

今年是第一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要深刻认识组织开展好第一次《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筹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广泛发动粮食战线干部职工积极刊发宣传周活动消息、稿件和专题报道,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带头撰写文章,营造声势,进一步推动全省粮食行业树立安全生产法治权威和法治信仰。

请各市于12月20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情况及《<安全生产法>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报省粮食局仓储处。

 

附件:《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粮食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