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大户承包管理工作的通知

10.07.2015  18:56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1月3日讯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大户承包是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一种重要机制,在退耕还林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总体上是健康的。但是,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计划任务分配不合理、大户侵害农民的利益、管护责任不落实、大户的利益得不到保证等。这些问题如不加以解决,不仅会引发许多矛盾,而且将损伤广大农民和大户参与退耕还林的积极性。现就做好大户承包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建立和完善大户承包管理制度。大户承包实施退耕还林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健全制度,依法行政,按规范程序进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工程县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实际,抓紧建立退耕还林工程大户承包管理制度,从签订合同、任务安排、规划设计、施工组织、检查验收、政策兑现到后期管护等全过程规范大户承包实施退耕还林的程序和方法、明确责任和权力。已经建立退耕还林大户承包管理制度的地方,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进一步修订有关规定,完善制度。
      二、要加强对大户承包实施退耕还林关键环节的管理。一是要对大户承包实施退耕还林的土地来源情况、利益分配情况以及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审查,防止大户强租、骗租土地,避免出现利益纠纷。二是要充分考虑本地生态建设需求和农户的愿望,科学合理地安排退耕还林年度任务计划。三是要严格把好大户实施退耕还林地块的作业设计关,严格执行国家的技术标准,科学确定林种、树种和配置模式,确保生态建设目标。四是要严格把好检查验收关,严格执行国家的检查验收办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虚报面积等现象发生。五是要将还林地块及时纳入森林资源管理,落实管护责任,注意防范毁林事件的发生。六是要为大户承包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帮助大户解决好技术难题,并积极引导大户发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带动广大农户共同致富。
      三、要增加大户承包实施退耕还林的透明度。为保证大户承包实施退耕还林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林业部门要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增加大户承包实施退耕还林的透明度。一是要增加政策信息的透明度。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宣传,使退耕还林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避免农民和大户的利益受到侵害。二是要增加计划安排的透明度。对安排给大户的退耕还林任务指标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暗箱操作。三是要增加造林实绩检查验收结果的透明度。对大户承包造林的检查验收结果要张榜公布,防止弄虚作假。四是要增加政策兑现的透明度。林业部门要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对大户的粮款补助兑现情况进行张榜公布,防止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