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方案 空气污染红色预警 建筑工地一律停工

23.11.2017  19:03

  11月21日,新修订的《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方案》出台,今后单个城市空气质量预警达到红色级别,则启动Ⅰ级响应措施,建筑工地停止一切作业,开启各类喷雾降尘设备。

  根据方案,单个城市预警分为四个级别,采用不同等级应对措施。最低级为Ⅳ级(蓝色)预警,当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大于200、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Ⅳ级响应措施,如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封闭、覆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垃圾、裸土,限制土方开挖外运作业,禁止装饰露天切割作业等。

  处于Ⅲ级(黄色)预警区域,启动Ⅲ级响应措施。在这一阶段,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缺少进出车辆自动冲洗功能的工地停止材料运输;停止土方开挖外运作业,禁止装饰露天切割作业等。处于Ⅱ级橙色预警区域,启动Ⅱ级响应措施,如加密施工工地洒水频次,停止土方开挖外运及场内周转作业、停止易尘材料运入工地,停止装饰露天切割作业等。

  当市区范围内前三日AQI日均值大于200,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大于200仍将持续2天,或AQI日均值大于300将持续1天时。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达到450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设定为Ⅰ级(红色)预警。这时启动Ⅰ级响应措施,建筑工地停止一切作业,开启各类喷雾降尘设备;停止拆除工程、垃圾转运作业,停止非吸尘式湿法道路清扫作业,增加洒水冲洗频次;禁止渣土运输作业,禁止非绿色搅拌站生产作业,禁止园林绿化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