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成立首家乡镇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

17.12.2015  11:16

近日,“歙县法律援助中心上丰春蕾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工作站”在上丰乡正式挂牌成立,该工作站是黄山市依托农业专业合作社成立的第一家法律援助工作站。

 

歙县上丰乡有13个少数民族成分,145户、近300人。2009年上丰乡被安徽省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2014年9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几年前,上丰乡溪源村寨下自然村云南籍彝族姑娘陆春兰,联合该村苗、壮、水、傈僳等少数民族家庭成立了“歙县上丰春蕾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的成员全部由少数民族组成。随着生产经营发展所需,涉及少数民族家庭生产、生活方面的维权问题时有发生,为进一步保障合作社农户乃至全乡少数民族家庭共同发展,切实维护了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权益,歙县民宗局及上丰乡政府根据上丰春蕾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申请,报请歙县司法局,经歙县司法局核准特在上丰乡成立“歙县法律援助中心上丰春蕾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工作站”。

 

工作站的成立将进一步为少数民族家庭共同致富及维护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真正做到为群众解困难、调纠纷、保平安、促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