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部署开展2014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22.10.2015  17:30

 

为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力度,近日,省民委组织开展2014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对列入2014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115个项目进行考核。

 

今年初,省民委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深化对预算管理改革认识,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在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督上,自觉服从服务大局,严格执行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行了因素分配法。

 

为配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方式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省民委开展了此次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在总结近几年考评工作经验基础上,对财政部门绩效考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旨在通过绩效评价,完整、清晰、具体地反映项目资金、项目实施及绩效情况,衡量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产出和绩效,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考评结果将在全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补助费)管理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并作为下一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对绩效良好的项目实施单位优先安排申报项目,对绩效劣质的项目实施单位暂停或停止其申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