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局实施小龙虾、凉菜等季节性食品安全整治

10.06.2014  13:00

自6月3日开始,铜陵市局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小龙虾、凉菜等季节性食品的安全整治。

一“清查”。对辖区从事餐饮行业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查餐饮经营单位食品调料进出库台账、查餐饮食材存放条件、查餐饮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符合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及时受理、审批、核发许可证件,不符合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一律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未取得经营资质的经营户,一律不准经营。

二“督促”。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做到“三个安全”:一是场所安全,是否为顾客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经营环境,是否使用清洗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餐饮具;二是原料安全,是否严格了食品进购索证与食品进出库台帐管理,是否做到了索证索票,是否保证了龙虾鲜活、凉菜新鲜;三是成品安全,食材是否超过了保质期,制作龙虾时是否达到了初加工处理、清洁洗净、煮熟煮透等安全要求。

三“规范”。与季节性食品经营业主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要求加工龙虾的经营业主使用的“秘方”中药材必须符合国家《药食同源中药材目录表》的规定,添加的食品调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经审批具有凉菜经营项目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场所和经营的凉菜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将承诺内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检查“龙虾店”60余户,下达食品安全限期整改意见书3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