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要求中小学减少评优不搞排名 禁下升学指标

20.05.2014  10:42
      昨日,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行为的意见》(简称《意见》),严控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评优、推优等活动,并对寄宿制初中小学阶段的学生休息时间做出了规定。
  据了解,该《意见》这是继去年2月市教委发布《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简称《通知》)后,市教委再次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而下发的“减负令”。
  寄宿制学生应保证睡眠
  与《通知》相同,《意见》继续强调,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和质量,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作业,高年级以及初中家庭作业要坚持“少留、精选、分层”原则,禁止“课堂内容课外补”。
  《意见》针对寄宿制学校要求,学校需保证小学生每天10个小时以上的睡眠,初中生睡眠则不小于9个小时。
  对此,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学生的睡眠时间如何保证值得探讨。“可能会出现规定休息的时间到了,学生还不睡的情况”,在实际中,易出现教师难以监督与学生需求多样化的问题,“得考虑操作性”。
  升学率不作奖惩依据
  “规范并减少学校对学生的评优、评选。”《意见》规定,今年要严格控制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组织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评优、推优等活动,且不得对班级、学生进行排名。不得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测试。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组织面向小学生的面试、测试和考试。
  另外,《意见》也要求相关部门不得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并不得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作为对学校奖惩的依据。
  据了解,在今年北京市的“小升初”过程中,东城区、朝阳区等区已取消了推优入学方式,西城区、海淀区仍保留推优。
  “法律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准挑学生,应就近免试入学。”储朝晖认为,划片入学区域确定后,就不能再留下其他途径升学的运作空间,对于学校来说,“好学校能为学生提供好环境,把未经挑选的学生教好才真正有水平”。
  《意见》将于5月30日起实施。
  ■ 背景
  去年已公布量化“减负令”
  2013年2月,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出台《通知》,量化“减负”要求。其中包括:
  ●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并保证质量。
  ●各中小学校不得早于8点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中、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8小时和6小时。
  ●小学一至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作业;初中每天作业总量不得超过1.5小时。
  ●区县不得在小学各年级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不得以考试成绩对学校、老师、班级和学生进行排名。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中,坚决禁止学校通过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
  ●严格禁止违规补课。
  ●严格教辅用书管理。
  ●坚决禁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禁止将各种竞赛成绩等作为入学依据。(记者黄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