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专项检查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是否达标

08.08.2018  17:44

各类养老服务设施是否按规范分级规划建设?小区环境有没有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

8月7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全省即将展开《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导则》专项检查,涉及近两年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编制及机构、社区居家养老建设项目,进一步为老年人营造安全绿色便利的 生活 环境。

形势: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超过600万人

根据预测到2020年底,全省高龄老人将接近270万人,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超过600万人,老年抚养比将提高到30%左右。客观地看,全省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老龄事业发展区域、城乡之间不平衡和不协调等问题明显。

业内人士指出,有的地方老年人无障碍设施重建设轻管理,坡道、公园以及配套设施被占用损坏的现象并不少见,此外部分规划设计在细节上不符合实际,养老机构的建设脱离标准。“随着老龄化进入加速发展阶段,这些情况需要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为了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安徽近年来对养老服务设施首次提出分级规划建设。针对城市级、居住区级、小区级和组团级四个级别,依据需求程度、使用频率以及服务半径等综合因素,提出了各级养老服务设施应配建或宜配建的项目标准。其中,居住区级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宜小于1000m,小区级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宜小于500m。

关注:新建服务设施是否满足指标要求?

本次检查将重点关注自2016年以来新建的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是否满足指标要求。

比如,城市级养老院床位数宜大于300床位,应独立设置,并提供室外活动场地;小区级托老所建筑面积按每千人不低于40㎡配置,每处建筑面积应大于400㎡;部分老年人口较少的社区新建托老所,规模可酌情降低,但不得少于300㎡;应设不小于10张床位。

此外,养老设施的规划建设是否对保障老年人和公众的权益产生影响,编制专项规划时是否做好了与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规划的协调和衔接,是否将标准纳入了质量管理体系,也将是本次检查的重要内容。

展望: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建筑行动重点扶持

根据安徽省相关规划,到2020年,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会更加健全。符合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 60%以上城市社区达到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能够在社区得到满足。

记者了解到,今后全省将加快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推动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根据老年人的生活需要,加强居住区缘石坡道、轮椅坡道、人行通道,以及建筑公共出入口、地面、楼梯、电梯等无障碍设施的设计与改造。继续推进街道、社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同时,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节能宜居改造,将各类养老机构和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绿色建筑行动重点扶持范围。推动老年人共建共享绿色社区、传统村落、美丽宜居村庄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创建适老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