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爱心企业遭强拆 一年后仍未有说法

25.05.2015  19:50

宿州的朱朝品先生苦心经营10余年的一家爱心企业一年前被当地有关部门一纸《通告》给强拆了。但宿州市有关部门至今没有给他一个合理的说法。“宿州市有关部门有权太任性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依然置法律于不顾。”朱朝品无奈地感慨。

朱朝品告诉记者,此事经报道后,他等来不是拆迁部门的解释和说法,而是宿州市埇桥区公安分局多次约谈,内容主要涉及他的部分房屋存在纠纷,需要鉴定,但经鉴定均与其无关。“不要说我的房屋没有纠纷,即使存在纠纷,也不需要公安机关处理,更不能成为有关部门强拆的理由。”

4月16日,记者赶至宿州,电话联系上了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局长营飞。他表示正在开会,将安排人接待记者。当日下午,该局安监办主任王武奎和埇桥区宣传部网宣办主任屈浩伟主动联系并热情接待了记者,表示次日将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对此次强拆事件及进展进行说明。

让人始料不及的是,一夜之间,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突然变卦。次日,当记者来到埇桥区水利局时,王武奎突然改口称:“不知道朱朝品房屋是谁拆的!”记者问:“能不能说不是水利局拆的?”王武奎称:“也不能这么说。”就朱朝品房屋被拆一事,他显得不耐烦:“都在法院呢,法院正找他呢,现在关键是找不到他人。”

朱朝品不解,“拆了我的房屋,法院怎么找我?并且我一直为此事奔走呼告,又怎么会联系不上?”

记者随后来到宿州市宣传部,外宣办主任陈虎电话联系埇桥区水利局后,对方告知“事情都在法院处理中”。但陈主任询问在哪个法院,怎么处理时,对方又改称“正在公安局处理”。

4月17日下午,记者来到在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想了解此事原委,刑警大队大队长婉拒了记者采访。(安徽法制报记者/许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