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萧县残联实行乡镇、县直各单位联络员制度

22.07.2014  11:24

 

宿州市萧县残联7月22日消息:萧县残联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加强对基层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全面掌握全县残疾人基本情况,做好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残联布置的工作任务,近日,经县残联党组、理事会研究,决定实行县残联派联络员联系乡镇、县直各单位工作制,并以萧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2014]10号文件下发通知。该制度规定,县残联每位工作人员分别联系一至两个乡镇和县直单位,明确了联络员的职责。 此举是萧县残联新领导班子的重大举措之一,将对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实现我县残疾人工作“省内争上游,市内创一流”的目标提供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宿州市萧县残联 张盈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