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桃园镇“阳光低保”惠贫民

08.05.2015  04:39

      针对2015年度低保评定审核工作政策有调整,标准有变化的新特点,宿州市埇桥区桃园镇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低保评定审核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增加透明度,全力打造“阳光低保”,服务广大弱势群体,践行“沈浩精神”。

  一是组织保障。镇从纪检、民政、财政等部门专门抽调相关人员,成立低保评定审核工作组,赴各村具体指导低保评定审核工作,层层把关,阳光操作。

  二是宣传发动。镇利用村村通广播、标语、村务公开栏等形式,村通过召开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低保评定、低保标准等相关政策,增强低保政策的公开性、透明度及知晓率。

  三是业务把关。镇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低保评定审核工作业务人员参学参训,提高其低保工作业务素质,保障低保评定审核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加强督查。为确保低保评定审核工作规范操作,阳光运行,镇组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到各村督察,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不定期暗访、入户调查核实等形式,全面加强督察工作。对在低保评审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给予严肃处理,严格杜绝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人情保”、“骗保”、“漏保”、“错保”等不正常现象,让“阳光低保”深入民心。

( 来源:宿州市桃园镇信息站  作者:郭利军、朱言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