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一反三 净化环境 宿州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汲取砀山“3.12”暴力抗拒环境监管事件教训

25.03.2017  03:18

3月23日,宿州市委书记在安徽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宿州市环保重点工作推进会上强调,要深刻汲取砀山“3.12”暴力抗拒环境监管事件教训,从政治层面和民生层面看待环境保护问题,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行动自觉性处理好砀山“3.12”事件,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环保的关系,严格执法,铁腕治污,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和暴力抗拒环境监管行为,营造良好的环保执法环境。

3月20日,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砀山“3.12”暴力抗拒环境监管事件重要批示后,宿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迅速贯彻批示精神,对相关人员依法依纪处理到位,同时在全市范围内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形成环保执法的高压态势,确保环保任务有效落实。

3月12日,“3.12”暴力抗拒环境监管事件发生当日,宿州市委获悉后立即致电砀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安排事件处置工作,要求要依法从严从快处置,尽快上报处置情况。3月16日市委书记批示,跟踪督促事件处置工作,要求对有关责任人员启动问责程序,坚决处理到位。同日,市政府召开“3.12”事件处置工作专题会议,通报“3.12”事件有关情况,研究安排处置处理。会议决定责成砀山县委县政府对“3.12”事件要给予高度警醒,组织专门力量,迅速处置,慰问被打环保工作人员,稳定环保队伍;对企业的违法行为立即依法严肃查处;对参与暴力抗拒环保监管的相关人员,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员依法实施抓捕,处理情况在48小时之内上报省第二环保督察组、省环保厅和市委、市政府。

事件发生后,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宿州市相关部门迅速跟进,开展调查处置工作。3月13日上午,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立即赶往砀山县,会同砀山县政府协调处理此事。并到砀山县人民医院看望了伤者,慰问被打人员。3月13日,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委组织部联合赴场山县开展调查,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责问责;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赴场山县进行深入侦查,严惩暴力行为;3月15日,宿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组成调查组,深入砀山县帮助县环保局对砀山县曹庄镇奕翔纺织厂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截止到3月23日,砀山奕翔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因违规建设已被砀山县政府依法拆除,恢复原样,并将砀山奕翔纺织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窦某依法刑事拘留,目前已被县检察机关批捕,其他3名涉案人员被依法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正组织抓捕另外一名涉案人员;宿州市委、市政府责成责成砀山县委、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宿州市纪委和市监察局对十余名干部分别作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免职等处理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