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残联简报(2015年第9期)

22.04.2015  12:24

 

 

 

 


  宿州市埇桥区残联简报

 

二O一五年第九期(总第71期)

 

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4月15日

   

【新闻信息】

宿州市、埇桥区残联组织活动关注自闭症儿童

埇桥区残联开展“弘扬沈浩精神”主题实践活动

埇桥区直机关工委督查“创园”活动

        【法律法规政策】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 五、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

    《安徽省2015年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实施办法》——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

 

 

宿州市、埇桥区残联组织活动关注自闭症儿童

         

 

4月2日上午,在宿州市残疾人康复训练部开展了  “爱让星空蓝起来”的主题活动,市残联吕霖副理事长、市残联康复科科长武敏、区残联王照祥理事长参加了主题活动。此次活动旨在唤起社会各界更加关注自闭症儿童,让他们拥有更好的教育、康复机会。同时,为让更多的自闭症儿童家长了解自闭症,掌握自闭症相关康复知识,残联还请来了康复专家为自闭症家长进行康复知识、康复训练专题讲座。

工作人员介绍,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拥有清澈的双眼,却冷若冰霜;他们拥有灵敏的听力,却对父母的呼唤充耳不闻;他们拥有纯净的灵魂,却像中了魔咒,被封闭在一个我们无法洞悉的梦魇里。自闭症,俗称孤独症,调查发现,自闭症发病率为千分之五,大大超出人们的想象,成为不可忽视的儿童疾病之一。(谷魏巍)

 

埇桥区残联开展“弘扬沈浩精神”主题实践活动

为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埇桥区残联根据区委组织部安排,开展“弘扬沈浩精神”主题实践活动。

      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六个一”,即开展一次集中学习、重温一遍沈浩事迹、进行一次党课辅导、组织一次调研走访、举办一场座谈交流、撰写一篇心得感悟。结合学习《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 ,培养树立残疾人工作者“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精神,做到“四做”。做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做人道主义的实践者;做自觉接受监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严于律己的模范者;做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业标兵;做爱岗敬业,对残疾人有爱心、真心和实心,不图名利,乐于奉献的高尚者。(孙玉强)

 

埇桥区直机关工委督查“创园”活动

近日,宿州市埇桥区直机关工委“创园全民行”活动督查组来到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督查“创园进机关”活动开展情况。

“创园全民行”活动是埇桥区委、区政府,为树立“园林让生活更美好”自觉理念,加快埇桥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步伐而开展的,全社会参与的植绿、爱绿、护绿、养绿活动。埇桥区残联响应号召,开展“创园进机关”活动,推进本单位庭院绿工作,积极参与“优秀单位庭院”评选活动。为此,区残联成立 “争创优秀单位庭院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主要对现有1200平方米的绿化地进行,措施有院内空地杂物清理、补充完整草地、扩种花草树木、加装草地护栏等。埇桥区直机关工委“创园”活动督查组对埇桥区残联“创园”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区残联要按照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办公室统一要求,将方案活动实处,争取获选“优秀单位庭院”称号。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

  实现残疾人普遍小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会支持作用和市场推动作用,调动更加广泛的社会资源发展残疾人事业,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注入持久动力。

  (一)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社会组织通过捐款捐物、扶贫开发、助学助医等方式,为残疾人奉献爱心,提供慈善帮扶。鼓励以服务残疾人为宗旨的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发展,采取公益创投等多种方式,在资金、场地、设备、管理、岗位购买、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大力培育“集善工程”等残疾人慈善项目品牌。倡导社会力量兴办以残疾人为服务对象的公益性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照料、社会工作服务等机构和设施。

  (二)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健全志愿助残工作机制,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对接、服务记录、组织管理、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制度,鼓励更多的人参加志愿助残服务。广泛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手拉手红领巾助残”等群众性助残活动。提倡在单位内部、城乡社区开展群众性助残活动,鼓励青少年参与助残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

  (三)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产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形成多元化的残疾人服务供给模式,更好地满足残疾人特殊性、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统筹规划残疾人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残疾人服务中小企业,培育一批残疾人服务龙头企业,在用地、金融、价格等方面给予优惠,在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给予扶持,支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以培育推广残疾人服务品牌和先进技术为重点,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完善残疾人服务相关职业设置、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办法,加快培养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康复、托养、护理等保险产品。扶持盲人读物、残疾人题材图书和音像制品出版。扶持发展特殊艺术,培育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制定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制度,发挥残疾人服务行业组织自律监督作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以残疾人康复、托养、护理等服务为重点,逐步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对扩大残疾人服务供给的放大效应。

《安徽省 2015 年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实施办法》         ——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

1.目标任务 。2015年,为10404名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训练救助或适配辅助器具。

2.补助标准 。听力语言残疾儿童:为每名聋儿配发人工耳蜗产品1套,提供手术及术后5次调机费12000元,术后一学年(10个月)康复训练经费14000元;为每名聋儿配发助听器2台,提供验配和一年内的调试费用6000元,一学年(10个月)康复训练经费12000元。所需经费由省级及以上财政统筹安排。 脑瘫儿童:为每名脑瘫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费12000元,矫形器装配费1200元。所需经费由省级及以上财政统筹安排。孤独症儿童:为每名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费12000元。所需经费由省级及以上财政统筹安排。智力残疾儿童:为每名智力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费12000元。所需经费由省级及以上财政统筹安排。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按每人12000元标准,为5000名已安装辅助器具的聋儿、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与市级财政按8:2比例分担。辅助器具:为装配假肢矫形器的残疾儿童每人补贴5000元。其中零部件及材料费占60%,制作费(诊断评估、制作和适应性训练)占40%。为适配辅具的残疾儿童每人补贴1500元;其中产品购置费占90%,评估适配费(残疾现状评估、辅助器具适配、家长培训、适配教材等)占10%。所需经费由省级及以上财政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