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残联简报(2014年第15期)

28.08.2014  17:15

  宿州市埇桥区残联简报

 

二O一四年第十五期(总第51期)

 

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8月14日

 

   

【工作动态】

埇桥区建设残疾人阅览室

埇桥区残联向 14310 名“残补”享受残疾人政策告知

贫困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回头看”

【政策解读】

  埇桥区优先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

 

埇桥区建设残疾人阅览室

为了给广大残疾人朋友提供“精神家园”,宿州市埇桥区将残疾人阅览室建设纳入2014年重要议事日程,目前正在实施之中。

一是设在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综合服务楼的残疾人阅览室已经基本建成,近期内可以对残疾人开放。由于条件限制,阅览室目前面积不大,但配有古今中外文学名著、专业技术等各类书籍杂志200余种1000余册,价值近30000元,可以满足一段时期内残疾人的需求。另外为了提供更好的阅读条件,又安装了空调。今后将根据实际需求,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增加图书存量、面积和其他硬件设施。

二是埇桥区残联投入,依托宿州市图书馆联合的现有条件,开辟以为盲人为主提供服务的阅览区。近期可以落实盲文点显器、电脑等设备设施,盲文图书杂志等书籍,以求尽快开放。

两处残疾人阅览室的建设互为补充,将为埇桥区残疾人获取知识提供学习和互相交流交友的场所,得以丰富精神生活。

 

向14310名“残补”享受残疾人政策告知

为进一步提高惠残民生工程知晓率、满意度,宿州市埇桥区印制《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金发放告知卡》,向所有享受“残补”救助对象及其家庭进行应知事项告知。

告知救助的政策依据是安徽省残联、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实施办法》和宿州市残联、宿州市财政局、宿州市民政局《宿州市“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工程”实施方案》

告知工作原则遵循了,坚持科学发展观,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坚持特别救助与最低生活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应助尽助,一个不漏,应退尽退,一个不假的目标原则。

告知救助范围是凡在埇桥区城、乡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并享受低保待遇的一、二、三级残疾人。

告知2014年度救助标准为贫困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按800元的标准救助,贫困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按400元的标准救助。

告知发放时间和途径, 已于2014年7月前已将本年度全年救助金800元(或400元)一次性打入了“一卡通”(或低保存折)中,并注明了“残补”字样,并提醒及时到银行核对查收。

 

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回头看”

2014年上半年,由于埇桥区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紧抓时间节点不放松。截止于6月20日,埇桥区240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资金240万元,已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户到位,至此埇桥区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申请审批、资金发放阶段任务全面完成。进入下半年以来,为提高项目质量,埇桥区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近期主要是抓好两个“不放松”。

抓住档案整理不放松。为完善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个人申报审理档案,方面查找,同时完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业务人员经过精心梳理,认真编排,按照检阅快速、乡镇分开、一人一档要求,高标准建立药费补助档案。为此专门设计印制了个人档案皮,将每一名补助对象的历年形成申报材料整理在一起归档。由于人手少,又抽调两名专委帮助整理,目前正在进行之中。在整理个人材料的同时,注意搜集整理其他如实施方案、宣传动员等方面文书材料。

抓住满意度、知晓率不放松。已安排印制《埇桥区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金发放告知卡》3000份,内容包括:补助对象、申报材料、补助标准、发放时间、发放途径等内容,近日将发到每一名补助对象家中。

 

埇桥区优先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

为切实把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作为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的重要工作,区残联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优先支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的通知》(区住建字〔2014〕74号)。通知要求:各各乡镇、街道 一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切实把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作为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的重要工作,在农村危房改造中给予重点关注、优先支持并抓好落实。二要优先安排,倾斜照顾。原则上年度完成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数量占年度总任务的比例不低于20%。在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时,要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倾斜照顾,优先安排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残疾人家庭,减免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房的相关规费。三要加强协调,规范管理。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要按照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实施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