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使用电子表决系统

31.07.2014  10:40
  日前,在宿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首次使用电子表决器,对会议议程(草案)及“一府两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进行表决,保证了人大表决活动的公平、公正和民主。
      会议在对有关表决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后,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迅速在自己面前的表决器上按键,随即在会场前方的屏幕上显示出表决结果。每一项表决事项,从表决开始到表决结果揭晓,只需短短一两分钟时间,效率和透明度都非常高。
      宿州市人大常委会为了提高常委会会议的质量和效率,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于今年7月购置了一套电子表决系统,并在短期内完成了安装和调试工作。表决器设有签到键以及赞成、反对、弃权等按键,表决保密程度高,操作简单方便,结果精确,同时从技术环节也更能够确保组成人员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作出较为客观公正的评价。
      据悉,今后宿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表决时,都将使用电子表决器进行表决。(宿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信息来源:宿州市